学院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升专业建设层次和水平,学院总结《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选拔专业带头人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院字〔2004〕106号)的实施情况,制定了《河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修订)》(见附件),现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修订)》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修订)
为了选拔和培养专业带头人,引领教学团队,促进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学院特制订本办法。
一、选拔范围
1.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学院教师和行业企业兼职教师。
2.特殊情况下须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具有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已取得工程师、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学院教师和行业企业兼职教师。
二、选拔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有严谨的学术作风和教风,为人师表。
2.注重专业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努力践行教学改革,教书育人,成绩显著。
3.工作业绩突出,近五年内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
(1)独立、系统地讲授过1门以上本专业主干课程,教学效果考评为良好及以上。
(2)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刊物至少发表3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或者独立完成并出版1部学术专著,或者主编并出版1部教材等。
(3)主持或者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1项厅级以上科研或科技推广、开发项目;或者获得1项本专业领域专利;或者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得突出成绩;或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4)近3年承担的教学工作量每学期平均不低于8学时/周,教学单位负责人原则上不低于6学时/周。
4.本人具备“双师”素质。
三、选拔程序和比例
1.根据选拔条件和专业建设的需要,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格),制订个人发展计划书和专业建设规划书,交由教学单位推荐。每专业不超过3人(含往年已定人员,其中1人须为行业企业兼职教师)。每批人数为全院专任教师总数的10%左右。
2.教务处对各单位推荐人选及资料进行审核,拟定专业带头人名单。
4.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学术技术委员会评定专业带头人。
5.专业带头人与学院签订协议,由教学单位负责落实,教学管理和人事部门进行督查。
四、专业带头人的职责
1.研究专业发展方向,制定专业建设规划,组织实施专业建设方案。
2.组织专业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和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做好各级教学检查与评估的准备工作,主持科研课题,组织本专业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3.根据专业发展需要,提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意见,并指导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
4.每年撰写至少1篇高水平的研究报告或教学、科研论文。
五、专业带头人的待遇
1.学院授予“河南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称号,并颁发证书。
2.学院支持专业带头人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和继续教育,并在科研活动、教材或者著作出版、论文发表等方面倾斜,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优先考虑。
3.设立专业带头人津贴。每人每年学术活动津贴2000元(当年未用完者转至下年),生活津贴1000元。学术活动津贴在限额内实报实销。生活津贴经教务处考核合格后发放。
六、专业带头人的管理与考核
(一)学院对专业带头人实行动态考核。考核项目及要求:
1.教学工作量,达到定额以上。
2.教学质量考评,达到良好及以上。
3.专业建设成果(组织完成1项以上课程建设、教材编写、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教学CAI课件或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
4.科研成果(主持完成1项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学院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带头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履行职责的专业带头人,将撤销资格,并取消相关待遇。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