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网络信息编发有关事项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网络信息管理,确保学院网络信息稿件质量和时效性,按照《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网络信息发布的暂行管理办法》(院宣字〔2013〕4号)的有关要求,现就我院当前网络信息编发的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学院网站首页栏目的责任分工
1.宣传部负责“学院新闻”、“通知公告”、“图片新闻”栏目信息的更新发布。
2.党政办负责“学院概况”栏目信息的更新发布。
3.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就业”栏目信息的更新发布。
4.公共实训基地负责“公共实训基地”栏目信息的更新发布。
5.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创业培训中心”栏目信息的更新发布。
6.如需添加链接或其它网页技术问题,由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
二、信息稿件的撰写和时效
1.学院发生的新闻信息,由信息发生单位或牵头组织单位负责撰写和拍照。原则上当天信息当天发布,特殊情况第二天发布。为此,信息发生单位或牵头组织单位,要在事前安排好信息撰写人员,事中草拟稿件内容,以确保事后及时在本部门网页或学院网站首页发布。
2.信息稿件可根据需要配发1至3张照片,照片尺寸为宽度750×高度500的JPEG格式照片。
三、信息发布的程序
1.各单位网站信息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发布,并做好存档工作。
2.各单位撰写的网络信息,如需在学院网站首页“学院新闻”栏目中发布,应在本单位网页发布的同时,在网上投递到该栏目(宣传部不再受理纸质稿件和审批表),宣传部将根据稿件质量(新闻要素和结构相对完整)和时效确定是否编发。
四、网络信息的考核与通报
1.根据学院网站首页“学院新闻”信息采用的数量、质量和责任落实情况,结合各单位网站的信息更新和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的整体情况,学院评选出年度新闻宣传先进单位和优秀通信员给予表彰。
2.各单位网页每月至少要更新三条新闻信息。宣传部、人事处和监察室对更新情况和稿件质量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没有达到数量和质量要求的后三名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对连续两个月排名在后三名的单位,将由主管院领导对其单位负责人进行谈话;连续三个月排名都在后三名的单位,将由学院主要领导对其单位负责人进行谈话,并取消本单位和负责人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五、网络信息发布的要求
1.网络信息发布实行“谁审核、谁负责、谁发布、谁管理”的原则,各负其责。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为本单位网页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发布工作,切实负起责任。
2.各单位网页发布的信息要体现本单位工作开展的概貌。学院网站首页发布的信息,应对学院各方面工作的开展具有指导性、告知性和借鉴性意义。
3.要拓宽新闻信息写作面,除动态活动信息外,还要重视综合工作信息、经验信息等方面的提炼写作。同时要注意新闻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结果)和新闻结构(标题、导语、主体、背景、结果)的完整和全面,以提高稿件编发质量和时效。
宣传部 人事处 监察室
2016年4月20日